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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“超时费”拷问高速公路乱收费行为
添加时间:05-18-2012 来源: 点击次数:
这种地方性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是否真正合法?
“无论地方政府规章,还是规范性文件,都是政府通过行政行为制定的。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,任何形式的政府行政行为,都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遵循法定的程序。现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和其他法律文件都没有对所谓的‘超时费’进行规定,各地政府有关‘超时费’的规定缺少法律依据,因此是不合法的。”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蔡乐渭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说。
“不能否认,现实中‘超时’存在‘换卡’逃费者,然而,司机也完全可能因为在服务站休息等原因导致‘超时’,休息行为是司机的权利所在,没有任何违法之处,要求他们承担超时费是不合理的。”蔡乐渭说。
尽管很多地方明确规定对能“提供证据”证明自己住宿或维修的车辆的司机不收超时费,但蔡乐渭认为:“这是一种有罪推定的思维,违背基本的法治理念。”同时,有的司机的确是在车上休息,不能提供住宿凭证,要求他们因不能“提供证据”就承担超时费也是不合理的。他认为,应由收费方举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