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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依法禁摩对快递企业购新车补偿一万元
添加时间:12-12-2012 来源: 点击次数:
龙岗货运公司从广东省珠海市交警支队得来最新信息,珠海市交警为支持邮政快递、送水、送气行业,提高经营服务水平,提高工作效率,珠海市近日对《珠海市市区邮政快递送水送气行业交通工具扶持管理办法》(下文简称《办法》)进行了修订,其中邮政快递企业每辆车补贴从之前的5000元提高至10000元,而对于送水送气企业,由市政府财政统一配置自行车。
为配合依法禁摩禁电动单车,珠海市近日对《珠海市市区邮政快递送水送气行业交通工具扶持管理办法》进行了修订,《办法》修订后进一步加大了对相关行业交通工具的扶持力度,据悉,该《办法》的扶持管理对象是指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在市区范围(珠海大桥以东区域),经营范围为从事邮政快递、送桶装饮用水、送瓶装燃气的企业。其中,对邮政快递企业交通工具的扶持采取财政补贴的办法,依据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数额,按照每个企业补贴车辆数量封顶的原则,对2012年5月16日后新购置小型客、货车的,每辆一次性补贴人民币10000元。而未修订前的《办法》是一次性补贴5000元。
《办法》规定,邮政快递企业申请补贴的车辆须符合《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八条规定、必须用于邮政快递经营服务、同时3年内不得办理车辆转移登记(车辆过户)。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企业先行购置车辆,并按规定喷绘车辆统一外观标识后,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、车辆行驶证、购车发票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申请,经其审核后,由市科工贸信局审批。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,市科工贸信局负责支付补贴资金。目前,珠海已有3家邮政快递企业购买了4辆车,上述企业可以按修订后的《办法》申请补贴差额,尚未购置车辆的可按新《办法》申请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