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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龙岗物流湖南省加强道路运输管理
添加时间:12-21-2009 来源: 点击次数:
湖南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及配套规章和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》的规定,决定换发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证件,同时对全省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开展2009年度审验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证件
按照交通运输部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》(交公路发[2008]382号)的规定,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业户(包括运输服务、维修、驾培、站场等),从2010年1月1日起,按照“谁发证,谁换证”的原则,须换发新版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,营运车辆须配发新版《道路运输证》。新版《道路运输证》如不能及时配发,可由发证机关先收回原《道路运输证》主证,在待理证备注栏中注明“换证”字样,加盖省运管局统一刻制的证件专用章后,随车备查。
二、营运车辆年度审验
1、审验时间: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。各市州年度审验的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,按照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关规定执行。
2、审验对象及审验机关: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了《道路运输证》的各类营运车辆。按照“谁发证、谁审验”的原则,各类营